机场安检2022年效能监督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开展分类安检,提高货运安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立项时间2022年2月9日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项目简述2022年机场航空货邮运输吞吐量突破7.31万吨,同比增长4.46%,增长态势平稳,但服务能力不强、运行效率不高、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作为航空物流链上关键环节的安检部门,优化货运安检流程,提高安检质量和效率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现阶段货运基础设施未完善、航空货运安保系统和货检信息系统未对接的情况下,货检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航空货邮过检效率,同时协助甘肃省XX公司、机场机关督促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实现货物分类安检,打造完整的物流产业链。立项目的实现差异化安检和分类安检,进一步优化货运安检流程,提高货主和货代的安检体验,提高安检质量和效率,践行真情服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目标提高货邮安检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项目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成员张X、李X
二、科室职责;1.制定方案,完善方案;2.分类安检通道风险预判;3.与XXX物流公司、机场货站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企业协调沟通;4.对此项目工作进行阶段性汇报。实施计划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货检室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办法,做好任务分工。由货检室牵头与XXX物流公司、机场货站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共同商讨,指定4条货检通道为不同货物的过检通道,由XXX物流公司收运部门协调货运销售代理企业。第二阶段:试行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一、坚持统一检查标准,实行差异化安检根据货物性质、数量不同,将分为单一类别货物、特种货物(生鲜易腐、救援物资等)、急件运输、全货机货邮等不同货检通道进行过检。
1、普通货物单一类别货物快速安检航空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与托运行李安全检查的最大区别在于航空货物、邮件在安检前需托运人提供相应的货物品名及数量,安检员在检查货物前是已知货物名称的,因此代理人申报的品名详单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泛指品名,尤其全货机因涵盖物品种类丰富安检难度相对较大,对申报品名准确度的要求更高,代理人若能提供准确的子单品名,更有利于货物快速过检。对于准确申报品名且为单一类别的货物,更容易识别其中是否有伪报品名,夹带运输的危禁物品。因此,货检室为单一类别的货物设立快速安检通道,安检前随机抽检其中一件确认申报品名与实际货物相符,通过_光机检查时如无可疑物品,则无需对该票已检货物进行二次开包检查。不仅为航空货运代理人提供了便捷服务,同时也提高了货物安检效率。
2、特种货物为生鲜易腐、救援物资等特殊货物,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绿色通道冷链、鲜活水产、果蔬等易腐并对时间要求高的货物,需及时经过安全检查,装上飞机并送达至目的地,以保证其新鲜度。货检室设立绿色安检通道,专门为生鲜易腐的货物提供优先安检,同时,还可尝试为此类货物提供“预约安检”服务,做到“货到必检”,缩短代理人的等待时间。救灾、救援物资由科室业务骨干和党员先锋成立专项保障小组,在不降低检查标准的基础上,优先安检。
3、急件运输备用通道时刻准备针对急件或散货货主托运的货物,在前端核对申报品名与实际货物相符后,快速开启安检通道进行检查。如遇检查高峰,开启备用通道,确保急件无等待安检。
4、全货机货物差异化安检全货机货物接受安全检查时间固定且集中,通常在早05:30至08:30,晚间20:30至次日00:40,对此,货检室为保障全货机货物能够快速进检,在固定时间段,集中科室业务骨干及经验丰富的安检员组成包机货物检查小组,指定货检1号_光机(邮件检查专用,判图清晰)为合包袋装货物专用通道,2号、3号_光机为箱体、大件货物检查通道,全力保障全货机货物快速过检,同时4号货检通道作为备用通道随时待命,一方面缓解全货机货物过检压力,另一方面为散货和急件提供便捷,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以信用管理制度为基础,实行已知托运人安检和从严安检专门进行特殊类别货物运输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或其他专门生产某一类别货物的公司需长期对其货物进行航空运输,与物流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达成一致后,能够自觉履行托运人职责的,可设立绿色安检通道,优先检查。如:医院需运输的脐带血、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和疫苗、品牌厂商制造的集成设备、机械零件等货物,若因包装或其他原因在安检过程中无法开包检查的、可以凭相关协议免于开包检查,实现快速安检。货检室以航空货物、邮件托运人违法不良行为管理制度、航空货物、邮件托运人违法不良行为管理措施为依据,对已签订“三个100%”协议的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每季度违规运输情况进行统计并制定评估报告,向民航物流公司和各代理人通报评估结果,同时启动信用管理制度,对评定等级为“良好”的代理人货物进行优先检查,对评定等级为“差”的代理人货物除采取加强前端抽检、加大开包力度等严格检查的方式外,要求代理人“早到迟检”,既督促了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落实主体责任,又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代理人提供了差异化便捷服务。第三阶段:评估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定期填写效能监察督导工作单,并及时汇报,对相关材料进行立卷归档。效能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效能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意见